破四迷 — 破解四個關於天上人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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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法是推卸責任的膚淺屬靈。我們把問題交托神,神把責任交給我們完成。在柴玲遠志明案件上,2015年元月3日十三位牧長的公開信裡的一段話,同樣適用在天上人案件上,摘錄如下:

“我們深信,神看工人的聖潔,比工人所做的工作更重要;並且,如果一個人帶著沒有被對付的罪來事奉,既不能被神悅納,也不會被主記念;我們堅信神的教會不應該掩盖罪惡,而是要靠著神的恩典和憐憫,用耶穌基督的寶血來洗淨罪惡。無論從今日的教會現實還是從教會歷史角度,我們都應當嚴肅、認真地處理此事件。在中國教會的歷史上,由於一些類似事件沒有“真相”,以至於多年來給教會帶來分裂、傷痛、爭吵和羞辱。而現在網絡中已經有相當一部分信徒在詢問此事,感到困惑不解,已經受到打擊,又不知所措。為了對主所託付給我們的群羊負責,對基督的教會和教會的歷史負責,我們必須找出該事件的真相,給我們牧養的信徒及公眾一個答案: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馬太福音 5:37)。掩蓋真相,不做任何處理,將對雙方都不公平,都是傷害;而最受傷害的,則是主的教會,是教會中许多的小羊。”

就算柴沒有誇張,遠傷害的不過是十個以下的女性。天上人是傷害整個家庭教會和華人教會。這個國際滾雪球大哄騙,至今未停。180牧師聯署都不夠。

憐憫是向審判誇勝的,沒有錯,但二者都是神的事,神給教會領袖們的責任是將事察清。

如果不把事情查清反而遮掩或宣告憐憫,恐怕對神是越俎代庖,僭妄越權了。對人則是屬靈權柄的誤用了。

地上法律是有過了若干年就有時效消滅的可能,但神不是這樣!神會跟人斤斤計較人的每句話!何況天上人的欺騙在十年後的2015仍然被西人在以色列住棚節當真來宣傳。主耶穌在太12:36-37“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下面是我當時,2015年九月28號早上,發給一個代禱群的四個短信:

《1》求神早施憐憫,讓西方人真知道他們是被屬靈大騙子大大迷惑了。我參加一個有名的住棚節大會,在以色列。今天大會的節目是到花園塚聖餐,國際信徒同聚會,大會請來的主講者居然就是中國大騙子,今天的大迷惑者天上人雲先生(稱他為弟兄是污染這個詞)。神不會做錯事,讓我親身經歷這種中國和國際教會歷史上的大哄騙,人們糊塗的現境。來前神就已經給我內在的感動,為了別人的好處,為人多走一里路,我可以公開在網頁上做證,如果我只是誣告,攻擊“神的僕人”天上人的話,如果天上人真的沒有做假見證的話,願我得到比猶大更悲慘的下場。當然我很肯定,這事不會發生。我其實感到很榮幸,被神選中來擔任這個角色呢!請禱告,願神興起華人同工們來,擔起看守(西方)弟兄的責任。

《2》請參考www.jesusreturn.net中國政府打假,中國教會也要打假,因為西方人不明白中國教會的複雜和民族性,在“丁媽的弦音”一文裡有探討分析。

《3》大會派發的特會手冊裡,講員介紹裡印著說,雲弟兄是“福音傳回耶路撒冷”運動的發起人。真是可憐又可悲,舊謊言又被誇大。但是感謝主,許多中國與會者都是能明辨的,有不少根本沒有從我處聽到他,神有美意!

《4》天上人最愛裝屬靈,別人不能查證的事情是會被他利用來胡說,這是他的拿手好戲。神告訴我這兩天還會有事,但要我安靜觀察,被動的反應,若必要也是只和中國人交通,不可與西方人回答問題(包括會中文的西人,不論是宣教士或翻譯或牧師。。。)

引用這比喻的人忽略了兩點:

正如在“天上人四面具”一文裡按時段分析的,起初在無面具時期,天上人原先是好種,當時教會並不沉睡,反而是在苦難裡警醒禱告的。仇敵趁教會睡覺迷糊時撒進的稗子是異端邪說者。天上人不是異端,只是後來生命變質進入第二面具時期,用“撒旦進了猶大的心”(路22:3)和“麵酵”(林前5:5,6)來解釋更合適。

稗子原文是多數,英文翻為tares(KJV)或weeds(NIV)被撒在世界這大田地裡。但天上人是個單一個案,不是複數。因此這比喻不能套用。

如果能套用,那麼我們按照耶穌的解釋:“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27節)僕人都看見廣大禾田的許多麥子長大結穗,能和稗子有分別了。因為是單一的,僕人們小心薅這個單獨的稗子就不會連許多麥子也拔出來。

若寧願等到世界末了,稗子的結局就還是被拔出來掉到火裡。但是因為他不是稗子而是變壞的麥子,僕人現在不給他悔改機會就不是真的愛了。

兩段經文恭錄如下:

有人認為若要反對天上人,應該照聖經的三步勸遊戲規則進行,就是“先私談後帶證人最後公開”:

他們忽視了先決條件是“他得罪了你”!並且也忽略了保羅的例子。這裡誰是被得罪的人呢?

天上人的冒充謊言導致西方高舉他為中國家庭教會的代表並且圖名圖利,是公開欺騙許多西人,是得罪了中國整體家庭教會,每個教會成員都被他冒犯了!因此袁林謝等98人就代表這個被得罪者來公開回應。無需任何他人委權。證人林慕實不住國內,不直接屬於家庭教會,所以並沒有簽名。因非被得罪者,和上述經文就無關。

天上人的冒充謊言導致西方高舉他為傳回耶路撒冷運動(BTJ)的代表性人物並且圖名圖利,是公開得罪了全球所有關心和投入這個運動的人,所以凡是這樣的人都可以去指出他的錯來。如果我們海外基督徒現在繼續在這份歷史文件上聯署簽名,是因為我們都是關懷BTJ,心態上屬於中國家庭教會。這個教會是無牆的,沒有正式的成員制!

如果還有人堅持非要用這原則不可,就是認為必須由我這個證人先去找天上人一對一的指出他的錯,那我現在就委權給全世界所有的關心者,包括任何記者媒體,都可以代表我,使用公開的證據,和我的證詞(以在www.jesusreturn.net發表的為準)去公開質問天上人。他若仍然繼續不肯公開具體認錯,人人都可以也必需按照聖經把他看成外邦人一樣!

另一方面,保羅的榜樣就讓我們看見,指責天上人和其支持者是不必運用這個原則的。加2:14「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保羅指責彼得是「在眾人面前」公開處理,不是先一對一私下勸告彼得,保羅省略了前面兩個步驟,因為彼得的行為已經影響,“得罪”了整個教會,不是僅僅得罪保羅一人,可以私下處理解決的。天上人作假見證是公開的事,得罪了全體教會也是公開的事,所以譴責和勸告也必須公開進行。

保羅說:“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提前5:20);“你要嚴嚴地責備他們”(多1:13);“用各等權柄責備人”(多2:15)。拉比們教訓說,不譴責犯罪者的人在他的罪中有份,他還不如將自己仍在火窯中呢。利19:17“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到主審判時,至少已經表態指謫天上人的袁林謝等98人和我是不會因他擔罪的。

這條“三步原則”是保羅海特威(PaulHatteway,中文又叫楊天民)在他的2005七月遁詞公開信特別強調的,目的是要責難國內聯署公開信的98位(袁伯伯等)是違反聖經教導,用此作為煙霧彈來逃避面對具體的指責,就是林伯小冊子明列的客觀證據。他明知國內教會特殊處境的限制,和年長領袖們的出國困難,當時我就寫了一兩篇來為這些領袖反駁,可看“不容向袁伯伯等長輩扔石頭”。網上有這份文件。

如果海先生真的是這麼尊重聖經原則的話,那麼他就必須在發出公開信以前就真的設法來找我私下對話,指出我“惡毒聲稱”和“毀謗攻擊”誣告天上人的錯來。因為他沒有這樣做,就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在其公開信上,他為了爭取讀者同情也做了假見證,在一堆高舉功德和屬靈詭辯後提到我時就說“一直都在試圖聯繫他,可所有的去信都如石沉大海”。這是絕對的謊言,我從來沒有接到過他任何一封郵件或電話!

事實上幾位挺身而出用盡計謀來為天上人辯護的名人和粉絲們,都沒有得到天上人委權!這正是整個大哄騙事件的詭異厲害之處!

海特威先生也是作假見證哄騙全球的人,對我是一清二楚的事實。我樂於享受這樣的抹黑,沒必要為自己辯解。但是他巧妙地攻擊袁伯伯等98位,我們就應該為他們辯護和平反!現在能夠盡責,對我是大喜樂。可能會惹來新的反攻是我的榮幸,神要翻轉真正屬於神的教會!讓我們為這些掉進漩渦的人禱告!(請參撒旦的四大陰謀一文)

說這樣話的人是作了樂觀的假設,以為天上人是生命聖潔,若留在中國,就不會有壞事發生,而且也不會透過別的管道出國。我只是順服主一步步的帶領,成就神的美好計劃。

就像當年,若神預先告訴東方博士,希律是要屠殺嬰孩耶穌的假敬拜者,博士們就根本不會去見他了。後來他們才被主引導,完全離開希律。神當時如果先告訴我,我也一定根本不要給天上人任何幫助了。但神有長遠的計劃。我也一樣的後來被主引導,完全離開天上人。天上人是知道自己有肺結核,到藥房買了一堆成藥帶上飛機的。當時他因為逃獄被公安機關特別注意,成為被通緝的逃獄犯,是不能進醫院求醫的。而因為沒有許多X光照片,無法正確診斷治療,他的肺病必然會傳染給妻兒,和凡接近他的人,尤其是因愛主而冒險收容他的人。神藉著綠鞋計劃把他帶離開中國,在德國難民營被發現後馬上被隔離,送進肺科專門醫院(Lungenklinik)住院69天才能出來,回到我家還天天服用讓尿色變紅的抗生素。所有資料,診斷書和照片都在我這裡。有肺結核和住院這一點他自己書上也輕描淡寫的供認,只是避重就輕不提到嚴重性,而且和不會傳染的肺癌混談一起。凡感冒的人基本的禮貌是要主動告訴身邊的朋友,小心傳染,開窗通風。天上人明知帶著危險的傳染病,對我和家人卻不做一字警告。我從來沒有責怪他,看成只是他的無知。揭露這一點,只是為了讓人看見神對國內信徒的保守,讓多少愛主的人可以免得肺結核傳染,不必賠上醫療費用甚至生命!人若看見神就是這樣使許多人免去一場災難,恐怕連不信主的人也會讚嘆神的偉大吧!

天上人是很有恩賜但生命變質的傳道人,其巧妙利用其他愛主愛中國的人的技巧,可謂中國之最。他若留在國內就會成為更大禍患,事實上在他出國前,1997年廣州的一個重要領袖會議裡,幾乎全國同工到齊,許多認識他的人的已經對他議論紛紛。(請參趙嫵娜“天上人的故事”一文)因此神使用綠鞋行動把這問題人物帶出去。我一手幫他申請得到政治庇護,可以全家合法永久居留。但也一邊細心觀察到他的詭詐和做假見證。有證有據,變成證人。天上人像個中國教會身體上的腫瘤,被神割切出來,然後被觀察發現是惡性的。我不過是被神使用的一個器皿而已。若說我因為順服神的引導把他帶出來所以應該悔改,應該道歉,那就是沒有看到神的美意。應該道歉的,恐怕反而是說這樣話的人吧?

我無意捲入柴遠案裡,雖然2015元月有天上人的德國粉絲影射我的外文名字,用匿名“TPan是也”來發言,巧妙地為天上人漆金。對這個“天上人利用柴向遠報仇”的報仇論我沒有結論,僅僅解釋其背景以供參考。判斷留給諸位看官。

2002天上人已經紅遍西方,2003他的書變成年度暢銷書。遠志明製作十字架紀錄片,採訪了所有國內好見證和主要同工,但是在海外只採訪徐永澤,對天上人卻一字不提。這一點對天上人個無聲的否定。記得那時候就有人發公開傳真提出來,還說遠和其他如敞開的門等等都反對天上人。不過人微言輕,沒有任何影響力。

2006年我被王永信牧師邀請參加在香港的BTJII會議,當時因為天上人是非常敏感的。大會手冊上明明印出來的規則,特別規定參與者不可彼此介紹和不可拍照,同時也是為了保護與會者本身和在國內的事工和人手。遠的機構神州董事會主席謝文傑也來了。他不知道我是誰,我問他為何片子只採訪徐卻不採訪天上人,他就給我標準回答說片子只採訪在國內的人。我不提問那為何又採訪美國的徐呢,免得他下不了台。也有位長老在我面前罵林慕實的,後來才發現自己的錯。

據說柴玲是因為讀了天上人書信主,尊他為牧師。柴文章裡提到他。天上人是柴玲行動背後的顧問。但18位聯署的牧師都不和他合作是明顯可見的,否則就讓他作第19位簽名的牧師了。柴玲的戰略就是也運用了海特威的方法,強調太18:15-17的原則,也用了一段西人保護天上人的經文“不可為難神膏抹的人”。

她可能也傳承了天上人的誇張手法。所以有人推測,因為天上人極會利用時勢和熱心人來打壓異己和美化自己,雖然表面上都很屬靈有愛心祝福人,其實他樂見遠志明形象被破壞。藉著柴又能被人接納。建立功德,提升形象!此一推測若能被確實是有預防意義的,但需要有關心者收集旁證和痛定思痛的勇氣。駝鳥政策是否虧損神榮耀的形象,就見仁見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