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向袁相忱伯伯等長輩扔石頭

附:袁相忱伯伯林獻羔伯伯的呼籲
—–海內外中國信徒的榮譽和責任(OLA)

二OO五年八月十六日,我們所敬重的屬靈長輩袁相忱伯伯息下世上勞苦了。在深感哀痛不捨之同時,我們也為他感謝。人雖不在了,他的典範,正義,鼓勵和安慰却仍長留在我們中間。

袁伯伯一生飽經苦難,為真理爭戰,勇往無懼。他的屬靈洞察力,對神的忠心和和對人的愛心是眾所週知的。上千人參加了北京的追思禮拜。袁伯伯早年長期在戰火紛飛民生艱難的農村佈道,曾因堅持信仰關押在勞改營近22年。獲釋後每年為數百人施洗,深得海內外信徒景仰。他囑咐我們:第一為中國億萬失喪的骨肉禱告;其次為主內新葡和慕道友代求;第三要特別為教會的領袖守望禱告。這位忠牧甚至到在世最後一年,仍被神大大使用,他經細查後作出公正無私的判斷,率先並呼籲眾教會眾同工,聯署二OO四年十月廿五日關於天上人的公開信,這實在是神所興起,勇敢指責罪惡的先知聲音。

袁伯伯安息主懷
袁相忱牧師安息主懷
(AD1914-2005.5.16)

但天上人及其支持者方面回報的可惜不是感謝指正,而是加強誤用屬靈才幹來遮掩,抗辯,反攻。

當年耶路撒冷不乏屬靈領袖,耶穌卻感嘆曰“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們這裡來的人”。祭司文士,利用無知,抖眾扔石,排斥異己。聖經說,日光之下無新事,已有的事,後必再有。

天上人和其支持者的抗辯和攻擊,被其中最有編寫恩賜的一位紐西蘭人集結編織起來,用多種語言透過現代傳訊方法傳遍全球,他們很成功地利用這種酵,透過互聯網使世界各地極多不明瞭真相的人,在強力誤導下不加冷靜細思,就附從了結黨的靈,加入了扔石頭的行列。

時為袁伯伯病危最後一個月,大家心靈憂傷沉重之時。袁伯伯根本無機會及可能作任何反應。

誤用經文

他們巧妙地誤用太十八:15-17的一段經文來對袁伯伯(袁伯母,林獻羔伯伯、謝模善伯伯等同)加以責難。“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但這段經文根本不合用在天上人的場合裡。

運用這段經文的大前提是,天上人得罪了袁伯伯(其他人亦同理)。但此大前提不成立﹗天上人的所作所為,並不直接“得罪”袁伯伯,或林伯謝伯等任何個人,而是“得罪”了整體的中國家庭教會,“得罪”了神自己!前者是因他冒充,利用名義和以假見證混合的信息,欺騙了海外無數愛護中國家庭教會的人,後者是因他妄稱神的名。

袁伯林伯謝伯等人從未自視爲中國家庭教會的代表人,儘管外人認爲他們其實是最有真正資格的人。他們僅謙卑地與其他同工平列,自稱為其中“一員”而已。(請細讀其公開信)。

他們的公開信就好比長者集智仁勇於一身的戒毒忠告,在無知青少年世代大量吸食掛著中國營養食品招牌的迷幻藥的時候,以愛心勸告大眾認清危險,鼓勵戒毒,還苦口婆心地對製毒者和銷售的連鎖集團發出善意的忠告。並非他們個人與天上人有任何利益衝突。這苦口良藥是神憐憫和愛的呼喚,透過祂的忠心器皿具體彰顯出來!

大前提不存在,後續程驟的要求就不能加諸與他們身上!

解讀這段經文要注意當時的環境和對象。如何詮釋和運用到現代生活不同的實際個案裡,各時代各家也有不同的見解。被刻意誤用的例子也是有的。

當兩個人之間發生了衝突,甲方認為乙方“得罪”了甲方時,經文的“游戲規則”是:甲應主動“去”,等候獨處機會來“面對面”指出乙方的錯。乙方如不聽,甲方要“再帶一兩人去”,如乙方仍不聽,就“告訴教會”,如乙方還是不聽教會,就“視之如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利用經文撐腰—–為盾又為矛

天上人的支持者們利用此段經文來作擋箭牌,並誤導人責難袁伯等上百位簽署公開信的同工是違背經訓而行。他們得意地濫用神的話撐腰,意圖以重重障礙為難對方,肚子裡明知不可能。

且撇開錯誤的大前提不談,讓我們切身處地去稍微深思一下,看個清楚:

  1. 主觀上,袁伯伯是不願出國的,就連早年身體健康時,也是拒絕美國總統早餐祈禱會出錢出力的邀請。他寧願忠於職守,照顧群羊。有原則,有立場。
  2. 客觀上,他(們)年老體弱,行動不便。
  3. 到歐洲不但要有耐心的隨身護理,到德國找天上人的話,一路上英語多不管用,還要有德語翻譯伴行才好。
  4. 費用何來及是否值得都要考慮,出國不但花費甚多,而且
  5. 隨時可能發生種種意外,誰能負責?若在長途飛行的飛機上中風了,怎麽辦?那時天上人方面更有話可說了。
  6. 若真的去了,必然先面對天上人的支持者和驚動媒體報導,正好被他們利用來宣傳募款。當了廣告模特兒都不知。
  7. 天上人必然又是詭辯,不肯認錯,是否還得物色一二同工再飛去歐洲一次呢?誰來組織,付費和擔負一切責任呢?

上述七點對另兩位伯伯與神其他的老僕人亦同理。

美國總統早餐祈禱會有其政治意義和作用。林伯伯亦是不為其邀請所動。這種虛榮,對徐永澤和天上人則是求之不得,當然要爭取機會,快馬當先揚名四海。他們本來就在國內無法稱大,一心儘快在西方登陸插旗,以求近水樓臺,壟斷外援。當時1996-2000希尼團契合一交通推動者的努力與成果,正好被儘量利用。

  1. 天上人仍不悔改,就應該告訴“教會”,好讓這“教會”來說他。問題更龐大了。那裡才有這教會呢?誰是天上人的牧師呢?他本身就是大使徒,是家庭教會衆領袖之希尼團契的指定的主席兼發言人,是五千八百萬信徒的領導人,是七千萬信徒的代表,是負責十萬宣教士的正式受委任人,是“傳回耶路撒冷”宣教運動最具代表性的領導人物,是在中外都飽受“迫害”的受苦英雄。現在誰是他的屬靈導師呢?大有問題的徐永澤不過只是他的“同工”,其他天上人支持者也是各在一方且各有問題,只不過爲了遮掩成爲共犯的錯誤才不得不搞在一起,但他們能等同這個“教會”嗎?這等同合乎聖經嗎?

    這裡牽涉到後現代基督教會忌諱不談的一個實存又尷尬的問題:遇牧師犯錯不認時,可以找他“上面”的屬靈遮蓋,但若連這個遮蓋也不擇手段去遮掩錯誤呢?若連這個遮蓋也誤用名聲來胡扯亂蓋呢?這遮蓋上面還有多少更高的遮蓋?責備別人不够遮蓋的遮蓋本身就最需要遮蓋來糾正。這些在其圈子內擁有某程度成就的“明星”牧師,本身就有個“小教皇”的角色(請以正面意義來理解此詞),我們要為他們選個“大教皇”來斷事麼?繁多宗派各有其主席,但甚多“超宗派”和“無宗派”的教會和事工領袖呢?能有一個讓各教會口服心服的“牧師長”麼?光說交托上帝或主必審判恐怕只是屬靈駝鳥的遁詞而已。君不見主工人仍處處內鬥爭大,追求更高屬靈位份
    麼?(在天上人事件上,靈恩派這問題比福音派嚴重,有官官相護以求自保之趨勢,但他們又不代表所有靈恩教會。其實靈恩圈內也有不少以沉默甚至以行動來表示不苟同的。神要我們追求公義,我們不當以一竹篙打死一船人。)
  2. 找希尼團契麼?從2000年夏起,早已沒有這團契了!事實上,希尼團契就是因為抗議天上人利用關係在德國,芬蘭和英國的冒充詐騙,才忍痛把這名稱完全取消的!目的就是要讓他透過徐永澤以關係手段得來的,用以繼續欺騙西方人的一份“代表身分”之信件成為廢物。天上人爲了遮掩這事實,在其書上巧妙地將年份竄改成2002年,說得好像與他無關。這是書上的假見證之一。
    邏輯地想一想:如果徐劉兩人真的曾委身投入這希尼合一的侍奉且領導此團契,怎都不辭而別地溜到西方基督教富有國家定居,留下群龍無首,又無安排新主席接班呢?
    如果像袁伯林伯謝伯等這些國內最年長,最德高望重,又被全球教會公認且尊重的神僕,都不足以代表中國家庭教會,那誰最有資格呢?
  3. 誰是天上人的“教會”可以糾正他呢?那裡是他地方上的教會呢?他因語言不通之故,不棣屬任何德語或英語教會。在德國主日若他沒事,會就近去法蘭克福的華人教會拉攏感情,並讓妻兒去跟人建立關係,爭取同情。但事實上幾年來,早在林獻羔伯伯寫揭發天上人文章之前,這教會就依據對他的直接認識而作出决定,不准他碰講臺了!其他絕大部份的在德華人教會都不接納他,而其中許多是認識其人讀過其書的,與林慕實則從未接觸過!
  4. 若以“使徒信經”來理解,則中國家庭教會和普世教會都是這“聖而公的教會”。教會只有一個。告訴“教會”就是告訴“全球的教會”。
  5. 事實上在中國和德國,被他“得罪”的個人要找他負責任解釋問題時,他都以百般藉口躲避,含糊其詞地推搪責任,甚至以屬靈勸勉詭辯開溜。屬個人層面的小問題適合私下解决,非個人層面的大問題只能公開解决。

敢寫不敢譯

他們2005年七月的英文公開信定罪的口吻強烈,德文版韓文版將全信譯得一字不漏,但中文譯本不敢老老實實翻譯,而是換副嘴臉改用小心一點的語氣。因為他們要爭取那邊用美金歐元的大批熱心慷慨的支持者,中國信徒則難騙又比較吝嗇奉獻,却最有瞭解問題的本錢,又能直接詢問林慕實或其同工。

舉例一:
在引用了馬太福音十八:15-17的經文後緊接的英文原文是“Have these principles of confrontation followed in this case against Brother Yun? Did Samuel Lamb or the other elderly Chinese brothers attempt to go to Brother Yun about any ‘concerns’ they may have?
No! ”

翻譯的要求標準是“信達雅”,即先求“忠信於本”不改原意,再求“儘量達意”讓人明白,最後應“詞句文雅”文法修補。上文比較誠實的翻譯應該是:

“在反對雲弟兄的案件上,他們遵守了這些面對衝突的原則了嗎?林獻羔和其他年長的中國弟兄們曾努力去找雲弟兄談他們的’焦慮’沒有?
沒有!”

這裡說的年長的中國弟兄們主要是指袁伯伯和謝伯伯,但在他們散發到全球各地的中文譯本裏却改成了:
“那麽在反對雲弟兄的事情上,有沒有人遵循這些“有人犯罪,當面提出”的聖經原則呢?顯然沒有!”

一口兩舌—–見人說人話

除了這例子,他們公開的中文版還有甚多不願中國信徒讀到的段落,被隱略的至少有十一段之多!是無意漏譯的嗎?中國人說:事不過三。會英文的中國信徒可作比對自行翻譯。這十一段開頭的詞分別是:1. Part of the problem…, 2. Even Billy Graham…﹐3. Did Samuel Lamb or the other elderly Chinese brothers…﹐4. Can you imagine…﹐5. One large church…﹐6. As usual, Yun refused…, 7. according to Patrick…﹐8. In researching the book.., 9. which was translated and included… 10. (known as the ‘Lao Da’ in China) 11. This is what I plan….若需此無漏版之全文,請向“先求義”檔案室函索。

人若對袁伯林伯和中國信徒情况越有敏銳瞭解,在此就越可看出他們的顧忌和詭詐。這十一段被刻意隱略的文字就見證了他們的不誠實。

彼此告狀?

除了上述馬太福音的經文,他們還斷章取義地引用了林前6:7的經文“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來責難神的老僕人們。
乍聽之下,好像神的老僕人們真的犯了大錯,違背聖經真理而行了。他們成功地使甚多不加細思的人在心裏給神的老僕人們定了罪。

但這經文在此同樣不適用!經文指的是信徒在法院彼此告狀。上文第4節指出爭執的原因是“今生的事”,當代聖經及思高學會聖經譯為“日常生活的事”,新國際版研讀本NIV譯為“財物之爭”。

袁伯伯等人發出的公開信是出於愛心的誠懇勸告,是怎麽樣的心態要硬指之爲互相告狀呢?何來兩方互控的情事呢?神的老僕人們向那家法院上訴了呢?他們的眼目只見今生麽?他們豈不正是上文第五節所要求的智慧人麽?他們跟誰爭執什麽今生的事呢?他們也貪求西方人的錢麽?真的是妒忌天上人奪了他們的光彩麽?他們是這種低劣水平麽?想想中國人共同的智慧財産,看人低的是什麽呢?什麽長不出象牙呢?中國基督徒的答案是完全一致的。

天上人和其支持者所進行的事工,打著全體中國教會的名號,像鳴鑼響鈸一般馳名全球,只是日常生活的瑣事麽?神的僕人們勇敢具體指出錯誤和以愛心勸告,就是違經背道了嗎?就是他們所指的“盲目無知。。。自己人之間又互相爭鬥”了嗎?就是向“友軍開火”了嗎?神的僕人們有多少人願意與他們爲伍了?真朋友是勇敢指出自己錯誤的人,烏合苟同的是酒肉朋友。這樣的人比比皆是。

逼迫天上人?

天上人及其支持者含沙射影地引用(或發明)了某位不知名人仕的話說“中國家庭教會裏安插著許多奸細,我們不能太天真了”。在這印述之前斷言曰:“實際上,有些教會帶領人已經向政府妥協,成了政府手中的工具。結果,政府利用那些被他們收買的牧者和教會帶領人製造出一些最爲惡毒的攻擊和誹謗。”,下文跟著說﹕“眼看著雲弟兄面臨如此衆多的爭戰。。。”讀這些話的人需要會意,說穿了其實就是:“雲弟兄面臨的爭戰,是那些被政府收買利用的牧者和教會帶領人,所製造的惡毒攻擊和誹謗”。

他們把口頭傳述的惡言“袁相忱林獻羔他們逼迫天上人比中國公安更甚,必需要悔改”也化成文字,不過又怕惹中國信徒反感,就轉彎抹角的暗罵,以“悲劇”來形容,因為他們“取代了中國監獄守衛和警察曾經扮演的角色”,十分虛偽的說“讓我們為此認罪悔改”,其實這個“我們”是指所有不苟同他們的人。讀穿這種類似指桑罵槐的話中話,實在令人感到心寒。誰才是真正需要悔改的“我們”呢?

面對鐵一般的證據,他們無法狡辯,只能含糊籠統地指稱林慕實以“各種謊言、誹謗、斷章取義、道聽途說的無稽之談”放在一個網頁上。強調“查其內容,全是歪曲杜撰,毫無憑據”,又指曰“他曾經說的和正在傳達的所有言論純屬捏造”。。。還加上新的謊言來責難。(他們會遷怒加強攻擊林慕實,是毫不為奇,不值得反駮。因為正如袁伯伯說過的,沒有十字架,就沒有冠冕。神又賜下話語說“人的愚昧,傾敗他的道”。他們指林慕實為萬惡之首。其實林慕實不過是神手中的無名小器皿之一而已,怎配得此殊榮呢?那日當所有代禱同工都站在主寶座前時,得冠冕的決不僅只林慕實一人!)

污辱誣蔑神的老僕人

天上人的支持者在各自的網頁上都推薦或轉載此份自稱是“公道話”的信。因這是他們共同的聲音。(唯有德國AVC機構不便在網頁上介紹,因為AVC被這信末後避重就輕之“解答”的第八和第九點打了兩巴掌!AVC和許多德國信徒都明知這兩點是作者不知所云,強詞奪理。請參D2C號文件)

他們公開宣稱“這些誣告頗匪夷所思。。。甚至一些知名的教會高層領導人也受其蒙蔽”。“那個德國的網站說服三位德高望重的中國教會領袖林獻羔、謝模善、袁相忱寫了一封反對雲弟兄的聯名信”。(其實www.jesusreturn.net網站不是德國的,但這點不重要)。袁伯伯等所有人都是被這網頁騙了。他們和天上人說的話才是絕對可信。但無一人敢對甚多具體的客觀證據作解釋。信末引用天上人支持者的話說“他們的指控是極度的假冒僞善。。。願主嚴厲地處置所有這些作假見證詆毀這位弟兄的人。。。”

袁伯林伯謝伯的判斷能力都如此低劣麽?他們是極度假冒爲善麽?這種狂妄的說法是對他們明明的污辱誣蔑,近乎褻瀆。其他近百位聯署的同工們都沒有頭腦麽?一個網頁就能把他們全騙了?那天上人支持者們更多的網頁呢?

需知道:苟同附和地去讚美人,贊錯了也不必負責任,還可能會有外人看不見的好處。但若要指出別人的罪,必需要有先知冒死犯難的勇氣,若無確實證據,還可能會被法院判譭謗罪,外加賠償。同時得面對神和良心的責備,遺臭教史。

需知道:在海外以教會同工身分公開簽名,不會有麻煩,何況只是爲人作保說好話。但在中國以家庭教會同工身分公開簽名,需戰勝恐懼,何況是簽會開罪屬靈大明星和許多有財有勢團體的信!

中國人尤其怕事,怕寒怕火,最愛中庸之道,不左不右。害怕衝突,避免表態。各人自掃門前雪,勿管神家瓦上霜﹗懂得在人前明哲保身,不知在主前慚愧自責。

百位領袖或同工署名公開信是站穩真理立場,以愛為基,以仁為力。他們都與林慕實無親無故,更無利可圖,絕大部份從未見過林慕實。無任何理由要去支持陌生人行“無意義之事”!

他們的勇氣與愛心,可敬可讚﹗細思此事實,會讓人對上帝深生敬畏!

袁相忱伯伯早在離世前十三個月就在鏡頭前說:這是個末世現象。

同一月份林獻羔伯伯將其“大騙子天上人”一文編入“末世危險的日子”一書內。提後三章1-5節描述這“末世危險的日子”的特徵是:“。。。自誇,狂傲,謗讟,。。。忘恩負義。。。”

現在袁伯伯已安息主懷。但成千上萬被誤導的信徒對他加以責難,這種盲目扔石是我們不能坐視容忍的!你我的沉默就是認同!當司提反被亂民大聲扔石的時候,掃羅也是沒作聲沒扔石的。若非悔改,難逃審判。什麼時候他們才懂得感恩呢?

這是我們的責任。在這極強力的屬靈誤用之重重勢力下,多年來許多人跟著作了啦啦隊,或因愛屋及烏,敢怒不敢言。“先求義”(林慕實和禱告同工網)相信神當年留下七千個不向巴力屈膝的人,今日神也預備了七千位有正義勇氣的人,站在神和袁伯伯這一邊,和我們一同在十字架的愛裡先求神的義。而且這七千不是象徵的,而是實質數字。若您是樂見神的慈愛公義彰顯的的一位,請告訴我們。

中國信徒的榮譽和責任—公開信愛加倍(Open Letter Agape)

中國家庭教會領袖袁相忱梁惠珍夫婦
Allen Yuan, Mrs. Yuan (Liang Huizhen)

袁伯伯等人關於天上人公正無私的公開信是中國教會歷史上一份重要文件,它見證著這一代中國基督徒的勇敢,愛心,合一和屬靈判斷力。袁伯伯,袁伯母,林伯伯等在鏡頭前呼籲同工和信徒都在其上聯署(紀錄片D7C),這是給所有國內和海外中國信徒的榮譽和責任,至今此行動尚未結束。從2005年八月起,更見其意義和迫切性。這是神愛的彰顯,是我們這一代中國信徒可遇不可求的機會。我們具體的響應,就是將這愛加倍彰顯出來。因此這義行就簡稱為“公開信愛加倍”(Open Letter Agape,英文縮寫OLA)長期行動。

此信的重點是與各宗派對信仰詮釋之異同無關,與福音派和靈恩派之間對追求方式的百年爭論無關。它是關乎生命見證,關乎千萬愛主肢體被迷惑欺騙的問題,與整體中國(華人)教會有密切關係!

若您是國內或是海外華人教會一份子,請禱告是否當正面回應,讓愛加倍因您落實。若主感動,請下載此公開信印出,親筆簽署真實姓名日期後,請交或寄給您所知道的WI(警醒代禱者)或請人掃描成A4格式JPG電子文件寄給“先求義”資料庫,以便不日公開。國內有技術困難的肢體也可簽名後寄國外親友代辦之。

正如公開信一樣,“先求義”同工沒有讓它透過世俗媒體炒熱,僅無聲地放在網頁上,供真正關心的代禱者參考。“公開信愛加倍(OLA)”也會小心進行。

我們當行事在光明中,為避免閒話或質疑,請附上聯絡方式如地址電話等以供必要時核實用。“先求義”保證不會將此個人資料向任何人泄露,除非事先徵得同意。若有自我介紹或見證分享,有任何交通勸勉或代禱需要,代禱同工們樂意為您具體的祝福禱告。

其他要點請參另一R3文件:“從聖經亮光看天上人的『十萬大軍征中東』運動和我們的責任”是另一份解藥。

附記:

D2C號文件:天上人在西方第一個大謊言的記錄和證據

R3文件:從聖經亮光看天上人的『十萬大軍征中東』運動和我們的責任